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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自2008年7月起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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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粉锈宁、敌杀死、功夫、巨星、神农丹、呋喃丹等,这些农民朋友耳熟能详的农药名称,将逐步告别人们的视线。国家农业部12007年12月8日发布第944号公告说,为;解决农药市场“一药多名”问题,规范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维护农药消费者权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农药名称登记核准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作者 刘刚
出处 《农业知识(致富与农资)》 2008年第1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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