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即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为中国内地与香港相互提供了比WTO其他成员方更优惠的贸易条件,是我国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步骤。这将对两地的贸易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广东作为我国的贸易强省,具有毗邻香港的天然优势,在语言、文化习俗、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08年第3期49-51,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东莞理工学院创新人才培养计划"CEPA协议下如何发挥广东与香港反倾销协调效应"项目(项目编号:E3104108(0624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