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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确保“三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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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绍兴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通过依法行政、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农资市场全面放开,市场“多、乱、杂”,农资产品“假、伪、劣”也随之增多。劣质种子、肥料和未经登记、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自制修改标签的农药产品等农业投入品时有投诉,农业生产者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为此广大农民反映强烈,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依法治农,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确保“三农”利益的具体体现。
机构地区 绍兴县农业局
出处 《浙江现代农业》 2008年第1期28-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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