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社会主义认为,在一个受权力和不平等支配的社会里,国家应承担社会责任和实现社会公正,保障每一个公民社会的基本权利。国家通过与各种社会力量的合作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进行积极的塑造以完成自己的职责。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41-144,共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规划项目“当代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理论研究”(批准号:06JA710019)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20世纪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争论”(批准号:05JZD0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