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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燃油执行国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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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各加油站已开始向过往车辆提供符合新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相当于欧Ⅳ标准,可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据介绍,北京部分公交车在2007年就提前“喝”上了国Ⅳ油,环保监测数据显示,其排放的污染物大大降低。
出处 《综合运输》 2008年第2期95-95,共1页 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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