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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煤锅炉7月起实行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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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07年9月1日修订发布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北京市在用燃煤锅炉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Ⅱ时段排放标准。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供热制冷)》 2008年第3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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