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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堤旁未设警示牌 村委会担责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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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仅14岁的小姑娘陈晶莹(化名)在东莞常平镇某工地玩耍时,不慎跌入了工地的水坑溺水身亡,陈晶莹的爸爸以对该工地管理不善为由将工地所属的村委会告到常平镇法庭。陈父称,当天上午,陈晶莹与哥哥一同出去玩耍。中午时,陈晶莹提出要去朋友家取东西,就让哥哥先回家。傍晚,哥哥去寻找妹妹却没有找到,其父母四处寻找也未果。次日晚,公安人员在常平镇某工地内发现了陈晶莹的尸体,后经东莞市法医鉴定为溺水死亡,可以推断是失足掉下水坑溺水死亡,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作者 董哲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08年第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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