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人大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是完善我国人大制度和充分发挥我国人大监督功能的重要途径,它具有政治合理性、合宪性和现实性,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在我国人大内建立宪法监督委员会、预算审批与审计监督委员会和人大监察委员会,以此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功能。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0-12,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2003年河南省社科项目<权力的配置
制约与监督机制研究>(2003B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