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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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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是国家以法律予以保证的旨在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保底性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具有强迫性、公益性、全民性和福利性等基本属性,这些属性要求义务教育应该均衡发展,也只有均衡发展才能保障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精神的实现。2006年颁布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部的报告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应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然取向,已毋庸置疑;其实然路径——如何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由于县(市区)是一级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权限范围和相对均衡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地方政府,特别是当下我国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县域内着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能性和独特意义。本文试图就如何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谈几点拙见。
作者 于发友
出处 《基础教育》 2008年第2期28-30,33,共4页 Journal of School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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