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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被征地农民将劳有所得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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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福建日报2月16日报道,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5日原则通过《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指导意见,福建省将对被征地农民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确保被征地农民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生活水平不困征地面降低。
出处 《人民政坛》 2008年第3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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