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建设对政府责任提出了制度安排以及职能转变的要求。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政府责任的维度主要体现在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宽容合作等方面。这一过程中政府责任的实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彰显政府部门的公共精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2期55-57,64,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0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绩效评估价值重置"(批准号06SJB81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