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争是自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基石。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8章57条,既反经济垄断更反行政垄断,除以合法性、合理性、竞争性和安全性为原则外,更以合理性原则贯穿始终。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1-5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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