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研究全过程可分成准备立项、实验研究、推广应用、总结验收、鉴定申报成果等若干阶段,每个阶段都将形成阶段性的材料。为了确保科研项目全过程材料和阶段材料的成套性和完整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科研文件材料应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研究周期长的项目可以分阶段归档。”长期以来,科研档案的归档基本上是按照这一规定执行的。这两种归档方法是根据科研档案材料形成的规律而制定的,因此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存在许多弊端。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45-46,共2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