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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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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海安县从2006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先后被列为省农林厅和国家农业部试点单位。2006年以来共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裁决7件,调解7件。2007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农林厅、省总工会表彰为“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海安县通过仲裁,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罗骏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08年第2期55-56,共2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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