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工程审价一般分为业主单方面委托审价和司法审价两大类。承包人在审价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久审不决,拖延时间;审价方法缺乏依据,对承包人结算报告中的数据简单处理“一刀切”,缺少相应说明;对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索赔,业主原因引起的停、窝工损失,签证的效力和金额判定缺乏详细分析,倾向“一刀切”;以审(价)代裁(决),逾越委托范围或者推诿责任,当断不断。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8年第2期37-38,共2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