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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肇事”土堆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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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完路没有将堆在路上的土堆清理干净,导致一骑摩托车的老人撞在土堆上摔倒后死亡,近日,吉林省和龙市龙城镇富兴村委会被判决赔偿死者家属11万多元。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第3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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