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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就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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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就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引导高耗能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降耗,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655号)有关规定,现将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逐步取消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优惠。(2)适当调整部分地区电价分类。
出处 《中国能源》 2008年第3期4-4,共1页 Energ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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