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至2007年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净增7580万人,达到1.2亿人,成为参保人数居第三的社会保险险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净增56.3万人,达到94.3万人。11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落实工伤预防资金渠道,开展了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健康体检等工作,在预防工伤事故、降低职业危害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劳动保障部成立了全国工伤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始在全国扩大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工伤保险在以补偿为主体,向预防、康复延伸的“三位一体”制度体系迈进步伐加快。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8-19,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