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有27个成员国,总人口超过4.8亿,其成员国社会保险立法和制度各有差异,但欧盟规定以下条款,保证人员可以自由流动而不损权益:各成员国应为迁移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领域的保护,实行"国民待遇";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及缴费基本不转移;劳动者履行的义务及可享受的待遇累加计算;劳动者在最终居留地领取待遇;有过渡期,现有的成员国可以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对新加入国国民推迟适用自由流动的规定。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24-25,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