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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应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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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育津贴究竟该由用人单位代为发放还是该尽快走向社会化发放,作为亲历过两种不同模式的工作人员,笔者有着很现实的体会。 笔者所在的山东省青岛市1995年出台了《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给生育职工报销诊疗费和支付生育津贴。
作者 乔善俊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75-7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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