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竣工项目运行管护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运行管护费用。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山东省泰安市实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设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新途径,初步取得了成效。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8年第3期49-50,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