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我国目前一种新型的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自治用水合作组织,在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用水管理主体“缺位”、化解农业用水纠纷、提高灌溉管理效率和农户用水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行。但由于在我国试点和推行只有十几年时间,有关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理论、政策还不够完善;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8年第3期58-60,共3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