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续签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李某,女 被诉人:北京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案情简介: 李某2003年进入北京A公司工作,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李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担任销售工作,销售业绩很不错。
作者 范韶华
出处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46-47,共2页 Journal of Beijing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Cadre Colleg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