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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界定“性骚扰”范围禁向女性发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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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月19日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具体界定“性骚扰”范围。
作者 凌军辉
出处 《海南人大》 2008年第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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