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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罚款该由谁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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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某是某私营纺织厂的一名梳棉工,2006年3月的一天,他在梳棉机上操作时,在刚切断电源、机器因惯性尚未停稳的情况下,急于用手指去扣拿嵌入机器的废棉花,结果右手除拇指外的其他四指被转动着的滚桶滚齿轧烂、轧断。经住院手术处理后,被鉴定为重伤7级伤残。安监部门对该厂处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 陈维新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08年第3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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