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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党政机关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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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颁发证书为前置条件、强迫有关人员和单位参加培训学习的.将受法律追究。12种行为被界定为违规,违者将分别给予责令停办、责成清退违规收取费用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出处 《政策》 2008年第3期62-63,共2页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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