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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表上下空间权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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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在行政执法中遇到这样案例:我们普陀区西北隅一个联体别墅区美墅住宅小区,房屋底层平面标高于“00”线一米以上。有部分业主在装修中,挖开地坪到基础墙根,浇注混凝土,平整基础,形成一个高度2米以上面积达20平方的半地下室,用作家庭健身房、视听室、储藏室。我们并不讨论行为的合法性,行政部门如何处理……。
作者 余海东
出处 《上海土地》 2008年第1期45-45,共1页 Shanghai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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