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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零售药店分三级 营种类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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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消息,今年山东省将推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药品零售企业将被划分为不同等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等级对其经营药品的类别作出明确限定,作为全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省份,山东省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级:一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
出处 《中国药业》 CAS 2008年第6期4-4,共1页 China Pharmaceut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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