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财商的初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内涵丰富、新意十足。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呢?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作者 王璐
出处 《南昌教育》 2008年第1期61-62,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