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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面禁采砂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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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8年1月起.在西藏范围内禁止开采砂铁(含其他重砂矿物)资源。明确要求各地市行署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2008年1月31日前对所辖区域内的采砂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并负责督促所有开采砂铁资源的企业及其设备.必须在2008年3月31日前全部撤离矿区。
出处 《中国矿山工程》 2008年第1期51-51,共1页 China Mine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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