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1月5日下午,由交通部国际合作司组织、中国船级社(CCS)承办的向IMO消防分委会提交提案的联合评审会在京召开。部国际合作司、部海事局和CCS参加了本次评审会。经评审,会议通过了“对IACS统一解释的讨论-关于解决SOLAS公约Ⅱ-2章第9.2.2、4.2.2条和第9.6.3条间不一致的意见”、“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置的统一解释-对FP51/WP.6中有待进一步讨论内容的建议”及“消防安全系统的性能试验和认可标准-有关气溶胶灭火系统灭火试验中A类火灭:火试验的意见”三份提案,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2008年第1期40-40,共1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