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虽说已经不算陌生,但是它的请求权基础却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是基于侵权行为;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法律行为;也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本文认为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上述三种观点都欠妥当,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乃是基于当事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143-144,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