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年来,我们在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中,接触到许多非煤矿山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小型露天采石场;二是从事铁矿开采的地下矿山。据统计,在被评价的非煤矿山企业中,其共同特点是:矿产资源量少、矿体赋存不稳定、生产规模小、服务年限短,开采方法和安全技术装备比较落后,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应急救援能力低等。譬如地下矿山企业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占50%以上,年生产能力大于5万吨的仅占10%。露天采石场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占80%。这些企业80%以上为个体或合伙经营。虽然规模小,但量多面广,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监管对象。
出处
《安全》
2008年第3期40-41,共2页
Safety &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