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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亲子鉴定也须负抚养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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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年轻姑娘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并生下一子。6年后,那个曾再三发誓要和她结婚的男子,却矢口否认女子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悲愤之下,女子将绝情的男子告上法庭,在被告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湖北枣阳市北城人民法庭,正在执行一起生效的非婚生子女扶养费案。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亲生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扶养教育的义务。
作者 梁军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8年第3期40-41,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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