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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履行妇联基本职能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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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这一基本职能是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妇联组织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使命所在,是广大妇女群众的现实需要。中国妇女九大召开5年来,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我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促进性别平等发展的国家机制进一步健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源头维权、科学维权、社会化维权、公益维权的格局基本形成,妇女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重大进步。这一切都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大力推动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这一基本职能的结果。5年来,我和做维权工作的同志们共同在实践中探索,有几点疏浅的体会。
作者 莫文秀
机构地区 全国妇联
出处 《中国妇运》 2008年第4期7-8,共2页 Chinese Women'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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