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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县城环境 山西拟用三年实施”县县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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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山西省要实施“县县有”工程。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全省每个县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个生态文化公园。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8年第3期7-7,共1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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