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暂缓不起诉、缓起诉,是指对于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附条件和附期限地暂时不予起诉,后根据被不起诉人的表现来决定是否终止诉讼程序。探讨暂缓起诉的有关问题,是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进行的一种探索,这种探索的结果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效率及对相关权益的保护,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拟通过对德国、日本等国附条件不起诉的比较考察,分析我国建构附条件不起诉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建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的若干设想。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1期11-13,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