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夫妻间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之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现实中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不乏有许多已经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足以构成犯罪的案例。司法实践中,虽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但当被害方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定施暴者对其进行经济赔偿时,法院却往往以当事人系夫妻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夫妻间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进行改革。
作者 李晓青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第1期43-44,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