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位于包公故里的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合肥市检察机关公正廉明的“包公”形象。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F0003-F0003,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