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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三见面”保证不捕嫌疑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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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鞍山市检察机关针对开庭时犯罪嫌疑人拒不到庭的现象,在工作实践中尝试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实行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见面和与被害人见面的“三见面”机制。“三见面”机制既确保了无逮捕必要不捕的犯罪嫌疑人能随时传唤随时到案,也大大化解了社会矛盾,探索了杜绝此类案件无法保证诉讼的新途径。
机构地区 《中国检察官》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2期80-80,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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