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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性报道应该张驰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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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月27日,香港艺人陈冠希等人的不雅照片在网上相继流传,到2月8日逾千张艺人照片已扩散到全球。“艳照”事件让大众再次见识到传媒的巨大影响力和杀伤力,同时也凸显了传媒慎重行使舆论监督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透过艳照事件,什么样的批评性报道才能惩前毖后?怎样报道才能合理引导民意?传媒在突发事件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职责等等都是需要深刻反思的话题。
作者 李洪光
出处 《声屏世界》 2008年第3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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