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的实施可以增强内资企业自有留存资金的实力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实施后,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较“两法”合并前降低,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也将随之降低,企业自有留存资金将增加。而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实施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税前扣除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减轻额度实际上要大于只考虑税率降低一项所带来的税负减轻额度,增强了企业自有留存资金的实力。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96-9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