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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想象作文”之“想象”——基于新课程理念下习作教学的一些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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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下称《课标》)提出了一个“想象作文”的新概念和新要求。“阶段目标”提出3—-4年级学生“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5—6年级学生“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这里把写“想象”和写“想象作文”提到了与“见闻”、“感受”的“记实作文”并列的地位、同等的高度。而且,在“教学建议”部分还指出:“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
出处 《中小学教师培训》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6-58,共3页 The Inservic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School Tea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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