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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研发支出”科目的改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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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对发生的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借记“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借记“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于发生当期转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支出)。
作者 方连更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8年第6期32-32,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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