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职工被收容审查期间的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咨询台:贾某于2005年7月退役被安置在我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贾某于2007年11月中旬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请问.贾某被收容审查期间,我单位如何处理与其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支付贾某的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一切报酬和福利待遇?在此期间,贾某的合同又已到期.我单位与贾某的合同是否按期限终止.如果终止,则贾某与我单位就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吗?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8年第1期39-3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