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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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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出台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监管办法(试行)》规定,今后职能部门将对化妆品企业的每项监督项目实行量化评价,合计分数并结合监督记录和处罚记录核定企业的信用级别(A、B、C、D四等级),并实施分级管理。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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