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业型社会是指能够充分孕育创新与创业活动,产生大量创业家与新创事业的社会,也是能够激发组织和个人的创新与创业精神,进而支持创业型经济发展的社会。构建创业型社会就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使所有组织机构和个人能以更高的效率进行事业开创、持续创新,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并提高国家竞争优势。构建创业型社会的主体是具有创业精神的组织和个人,关键在于营造一种创业家友好型的社会环境,其中政府的职责就是综合运用各种创业导向的政策工具,培育出这样一种鼓励、支持人们创新与创业的环境,以使更多的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取必要的创业资源,同时拥有更多的创业机会、更强烈的创业意愿和更卓越的创业技能。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50-158,共9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