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进一步规范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意见》(信部规[2003]219号),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信息产业部修订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3]521号),新办法在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申报主体、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管理考核要求等方面均做了相应调整。
出处
《中国招标》
2008年第12期58-58,共1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