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确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7年12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公告泉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等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泉政法[2007]17号文)。该《公告》明确:泉州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泉州市农业机械监理所为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
作者 吴德育
出处 《福建农机》 2008年第1期4-4,共1页 Fujian Agricultural Machine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