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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建议将保安员更名为秩序维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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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下发中物协[2008]1号文件。文件中建议,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的工作人员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而不再使用“保安员”的称谓。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8年第2期42-42,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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